吉林大学2023年5月《物权法》作业考核随机题-101 全套都有 标准答案
作者:奥鹏远程作业辅导网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5-21 15:55:13热度:416
吉林大学2023年5月《物权法》作业考核随机题-101 全套都有 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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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答题
1简述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2简述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不同
3简述物权法的性质。
4简述占有的功能和价值.
5简述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6简述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
7简述抵押权消灭的原因。
8简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和公信原则
9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0简述不动产登记制度
二、其他题
1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乙,因要求甲交付玉器不得而与甲发生纠纷。
问:
1.本案中,玉器的所有权应归谁 ?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
2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双方于07-6-5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甲又将该房子出卖给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子所有权自丙支付完全部房款后即转移归丙所有,7-5日丙支付完全部房款,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8-4日甲又将该房子出卖给丁,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丙知道后,认为该房早归自己所有,甲无权将该房卖给丁,丁也不能取得该房所有权,遂于甲、丁等发生争执,此外,丁以自己已取得房子所有权为由要求终止田曾与了签订的租赁合同,遭到了,的反对问:
(1)、内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理由
(2)、内可否以自己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对抗了
(3)、若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则其是否有权终止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